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是經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審定核準獨立設置的普通高職院校,隸屬于國家民政部,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內務部干部學校。1983年11月,經民政部批準,成立民政部管理干部學院。1995年5月,民政部成立民政部培訓中心,與學院合署辦公。1997年9月,中國假肢矯形技術中等專業(yè)學校并入學院。2007年6月,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組建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2010年9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核準,民政部管理干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中國假肢矯形培訓中心、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整合為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并加掛民政部培訓中心牌子。學院以培養(yǎng)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類高水平技術技能人才為目標,主要承擔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類高等職業(yè)教育、全國民政系統(tǒng)干部職工教育培訓、民政職業(yè)技能等級認定、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民政領域國家職業(yè)技能標準制定等方面的重要職能。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招生計劃 | |
計劃數 | 其中:招收農村戶籍 | |||
合計 | 300 | 150 | ||
520201 | 護理 | 三年 | 20 | 10 |
590302 | 智慧健康養(yǎng)老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20 | 10 |
520801 | 健康管理 | 三年 | 20 | 10 |
590106 | 公益慈善事業(yè)管理 | 三年 | 10 | 5 |
590202 | 人力資源管理 | 三年 | 20 | 10 |
590101 | 社會工作 | 三年 | 10 | 5 |
590104 | 社區(qū)管理與服務 | 三年 | 10 | 5 |
520602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 | 三年 | 10 | 5 |
520602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假肢與矯形器技術) | 三年 | 10 | 5 |
520602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足踝矯形技術) | 三年 | 10 | 5 |
520601 | 康復治療技術 | 三年 | 10 | 5 |
520603 |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 | 三年 | 10 | 5 |
570102K | 學前教育 | 三年 | 30 | 15 |
590301 |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嬰幼兒照護) | 三年 | 10 | 5 |
570101K | 早期教育 | 三年 | 20 | 10 |
590305 | 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 | 三年 | 10 | 5 |
590307 | 陵園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10 | 5 |
590306 | 殯葬設備維護技術 | 三年 | 10 | 5 |
590304 | 婚慶服務與管理(主播與主持) | 三年 | 10 | 5 |
590304 | 婚慶服務與管理(策劃與設計) | 三年 | 10 | 5 |
590201 | 民政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10 | 5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三年 | 10 | 5 |
560208 | 影視多媒體技術 | 三年 | 10 | 5 |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guī)定錄取并取得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符合畢(結)業(yè)條件者,頒發(fā)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電子注冊。頒發(fā)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yè)證書。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北京市高職自主招生對象為已參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報名的統(tǒng)考考生和單考考生。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北京市高職自主招生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體檢。應屆生所在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縣(市、區(qū))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進行高考體檢。有實踐經驗的社會青年、往屆生可到高考報名點領取體檢卡后根據要求到有資質的市、縣(市、區(qū))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體檢。沒有高考體檢結果的考生一律不得辦理錄取手續(xù)。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及教育考試院領導下,本著德、智、技、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學校劃定文化素質合格線,在文化素質合格的前提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對同分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的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其中,文化素質成績低于80分的不予錄取,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低于100分的不予錄取,單科成績?yōu)榱惴值牟挥桎浫?,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初審后,在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招生網站首頁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名單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則應在公示期間向學校提出申請辦理放棄錄取手續(xù),逾期則不再受理。學校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結果,辦理正式錄取手續(xù),寄發(fā)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結果在通過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網站公布。
考生被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高職自主招生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新生一視同仁;按相關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及單考單招統(tǒng)一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