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華大學(學校代碼:10201)是吉林省省屬規(guī)模最大的重點綜合性大學,經(jīng)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批準具有招收運動訓練專業(yè)(本科)、足球高水平運動隊、保送錄取優(yōu)秀運動員資格。學校坐落在風景迷人的霧凇之都、中國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學校現(xiàn)有東、南、北三個校區(qū)和一所附屬醫(yī)院,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
體育學院、冰雪學院位于北華大學北校區(qū)。體育學院、冰雪學院現(xiàn)有體育教育、運動訓練、冰雪運動3個本科專業(yè),有體育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和學科教學(體育)招生領域。近年來,北華大學龍舟隊代表國家、學校多次參加世界、國家龍舟錦標賽,為國家爭得了榮譽。多名大學生在冬奧會、亞運會及國際和國內冰雪項目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
運動訓練
培養(yǎng)目標:旨在培養(yǎng)具備系統(tǒng)地掌握運動訓練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運動訓練工作基本規(guī)律,具有較強組織能力和實踐能力,在全面發(fā)展基礎上,有所專長,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一專多能的應用型人才。
學歷層次:本科
學習形式:全日制
學制:四年
招生范圍:面向全國招生
畢業(yè)證書:符合畢業(yè)條件者頒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
授予學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
頒發(fā)學歷學校:北華大學
學費標準:9000元/學年(2023年如有調整,按新標準執(zhí)行)
運動訓練專業(yè)2023年擬定招生115人(含保送錄取運動員2人),最終計劃數(shù)以國家體育總局審批公布為準。
(一)招生項目有冬季項目和夏季項目:
冬季項目:短道速滑、越野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單板滑雪(平行大回轉、U型場地)、冰球、高山滑雪、速度滑冰。
夏季項目:賽艇、皮劃艇靜水、足球(十一人制)、籃球、排球、田徑、羽毛球、網(wǎng)球。
(二)運動訓練專業(yè)分項目及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 招生項目 | 性別 | 招生計劃(人) | 運動員等級要求 | |
1 |
冬季項目 招生計劃 34人 |
短道速滑 | 不限 | 2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2 | 越野滑雪 | 不限 | 5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3 | 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 | 不限 | 3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4 | 單板滑雪(平行大回轉、U型場地) | 不限 | 6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5 | 冰球 | 不限 | 10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6 | 高山滑雪 | 不限 | 4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7 | 速度滑冰 | 不限 | 4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8 |
夏季項目 招生計劃 79人 |
賽艇 | 男 | 4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9 | 賽艇 | 女 | 2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0 | 皮劃艇靜水 | 男 | 16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1 | 皮劃艇靜水 | 女 | 12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2 | 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門員) | 男 | 10 | 一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3 | 籃球(五人制、三人制) | 男 | 5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4 | 籃球(五人制、三人制) | 女 | 5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5 | 排球(非自由人) | 男 | 12 | 一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6 | 排球(自由人) | 男 | 1 | 一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7 | 田徑(田賽) | 不限 | 2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8 | 田徑(徑賽) | 不限 | 4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19 | 羽毛球 | 男 | 3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20 | 網(wǎng)球 | 不限 | 3 | 二級運動員(含)以上 | |
21 | 保送運動員 | 不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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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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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項目不受以上項目限制;2.保送運動員等級要求詳見《關于北華大學2023年保送運動員申請入學有關事宜的通知》。 |
(三)計劃調整原則
報考結束后,當招生項目公布計劃數(shù)大于該招生項目一、二志愿報名人數(shù)總和時,將招生項目計劃數(shù)與報考該項目人數(shù)之差作為剩余計劃(在保送運動員資質審核后合格人數(shù)小于計劃數(shù)時,差值作為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招生項目中。
1.增調計劃招生項目不包含公布計劃數(shù)大于該項目一、二志愿報名人數(shù)總和的招生項目。
2.學校按照專業(yè)需求,優(yōu)先增調計劃的招生項目為:
(1)冬季項目:①高山滑雪、②越野滑雪、③冰球。
調整計劃分配方法:
冬季項目剩余計劃優(yōu)先調入高山滑雪項目(最多調整至與高山滑雪項目報名人數(shù)相等)。調整后如仍有剩余計劃時,再調入越野滑雪項目(最多調整至與越野滑雪項目報名人數(shù)相等)。調整后再次剩余計劃時,調入冰球項目(最多調整至與冰球項目報名人數(shù)相等)。
(2)夏季項目計劃調整順序:①皮劃艇靜水(女子)、②皮劃艇靜水(男子)、③排球(自由人、男子)。
調整計劃數(shù)分配計算方法:
項目調整計劃數(shù)=擬增調項目報名人數(shù)/(皮劃艇靜水(女子)報名人數(shù)+皮劃艇靜水(男子)報名人數(shù)+排球(自由人、男子)報名人數(shù))×剩余計劃數(shù),結果只截取整數(shù)位。
按照此公式調整計劃后,仍有剩余計劃時,按照皮劃艇靜水(女子)、皮劃艇靜水(男子)、排球(自由人、男子)順序依次加一個計劃,依次循環(huán),加完為止。
3.當以上優(yōu)先增調計劃的招生項目均存在公布計劃數(shù)大于該招生項目一、二志愿報名人數(shù)總和時,調整計劃規(guī)則為:分別在冬季項目范圍內、夏季項目范圍內進行調整,冬季項目與夏季項目間不做調整;調整計劃數(shù)=“增調計劃招生項目”報名人數(shù)/所有“增調計劃招生項目”報名總人數(shù)×剩余計劃數(shù),結果只截取整數(shù)位。按照此公式調整計劃后,仍有剩余計劃時,按照增調計劃招生項目報名人數(shù)由高到低依次加一個計劃,依次循環(huán),加完為止。
1.符合2023年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報考運動訓練專業(yè)要求。
2.具備考試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等級證書審批日期:冬季項目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項目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tǒng)”公示的數(shù)據(jù)信息為準)。
1.考生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ǎng)”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系統(tǒng)”(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tǒng)”)進行考試注冊、報名,具體時間:
冬季項目注冊時間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冬季項目報名時間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項目注冊時間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夏季項目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注意事項:
(1)考生規(guī)定時間內在“體育單招系統(tǒng)”完成注冊,校驗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已完成注冊的考生應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填報志愿并繳納考試費。拒不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完成繳費后,考生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2)考生依據(jù)體育專項考試的收費標準和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化考試收費標準,在線繳納考試費。
(3)考生注冊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有誤,應及時聯(lián)系等級證書授予單位進行信息更正,確保在注冊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
(4)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辦理等級證書造成無法在系統(tǒng)中注冊)未能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正常線上報名的考生,應填寫線下報名申請表,并在報名截止之前,將線下報名申請表提交至一志愿院校招生辦公室。
(5)考生報名不要超過兩所學校,慎重編排所報院校志愿順序。錄取將依據(jù)報名填報志愿順序,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考生,我校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下,再錄取二志愿考生。
(6)此次網(wǎng)上填報的信息作為考生錄取的基礎信息,請考生一定要仔細填寫,如因個人原因填寫錯誤影響錄取,由考生本人負責。
(一)文化考試
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
1.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數(shù)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2.考生可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錄“體育單招系統(tǒng)”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
3.考生依據(jù)準考證上的考點信息于4月15日、16日參加文化考試。
4.文化考試成績查詢時間: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查詢文化成績,對成績有疑議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至15日12:00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提交復核申請。
(二)體育專項考試
1.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tǒng)考和分區(qū)統(tǒng)考的模式進行,由體育總局科教司委托有關院校組織實施。考生依據(jù)本人注冊、報名使用的運動等級證書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
2.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按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版)執(zhí)行。
3.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地點
冬季項目考試時間為2023年1月4日至5月10日期間。
夏季項目考試時間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間。
考生可通過“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ǎng)”及“體教聯(lián)盟APP”,查詢體育專項考試具體安排、考生須知、考試防疫要求等信息,按要求參加體育專項考試。
4.體育專項考試成績查詢時間: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在“體育單招系統(tǒng)”查詢考試成績,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請于2023年5月14日12:00至15日12:00在“體育單招系統(tǒng)”中提交復核申請。
(一)在文化成績及體育專項成績達到北華大學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文化成績不低于180分,體育專項成績不低于40分)基礎上,學校根據(jù)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按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為: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shù)保留法。
各招生項目依據(jù)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當綜合分相同時,比較體育專項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划旙w育專項成績相同時,再比較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考生,我校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下,再錄取二志愿考生。各招生項目之間的錄取分數(shù)不進行橫向比較。
(二)對持有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北華大學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三)考生如已報名運動訓練專業(yè)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四)運動訓練專業(yè)招生考試是全國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當年運動訓練專業(yè)報考及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入學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