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zhí)行)。
2.具備《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所列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項目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忌\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tǒng)”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3.2023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冬季項目為 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項目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符合長春師范大學項目要求和報名條件的考生,需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系統(tǒng)”(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tǒng)”)進行注冊并報名。
1.注冊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冬季項目注冊時間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 12:00;夏季項目注冊時間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完成注冊,校驗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
2.報名
已完成注冊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冬季項目報名時間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夏季項目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填報志愿并繳納考試費,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
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辦理等級證書造成無法在系統(tǒng)中注冊)未能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正常線上報名的考生,可通過填寫線下報名申請表報名,并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將線下報名申請表提交至一志愿院校招生辦公室。
考試包括體育專項考試和文化考試。
1.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tǒng)考和分區(qū)統(tǒng)考的模式進行,體育總局科教司委托有關院校(以下簡稱組考院校)組織實施。執(zhí)行體育總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版)進行考試及評分,滿分100分。
冬季項目考試為2023年1月4日至5月10日期間;夏季項目考試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間??忌赏ㄟ^“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體教聯(lián)盟APP”或組考院校官網,查詢體育專項考試具體安排、考生須知、考試防疫要求等信息,并依據報名項目參加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參加考試。
2.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標準化考點,按照普通高考相關要求組織實施。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政治、英語,每科150分,總分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錄“體育單招系統(tǒng)”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并依據準考證上的考點信息于4月15、16日參加文化考試。
1.長春師范大學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不低于180分,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不低于40分。
2.對持有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長春師范大學劃定的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我校劃定的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3.在達到長春師范大學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按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為: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
4.對于達到我校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長春師范大學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分項目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進行錄??;綜合分相同時,以體育專項、語文、數學、政治、英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5.考生若已被長春師范大學運動訓練專業(yè)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